女子称委托民警帮忙反遭猥亵 多年举报未果。近日,湖北武汉市民何女士反映,数年前她曾遭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民警田某性骚扰和猥亵。举报后,何女士及其亲人多次遭到田某的骚扰,但相关部门至今未给出满意答复。据了解,田某仅因此被建议予以诫勉谈话。

2019年,何女士因一桩医美案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权,并通过其小姨夫介绍认识了时任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的田某。在案件办理期间,何女士按田某要求给钱给物用于打点关系。自2019年至2021年期间,田某不时对她进行言语性骚扰,并有两次动手动脚摸其大腿的行为。一次是在2021年1月,在洪山分局楼下一家周黑鸭门口,田某声称何女士穿羽绒服看不到身材,摸了她的大腿。另一次是在2020年夏天,在洪山分局附近的八一路马路上,田某趁何女士接电话时又摸了她的大腿。

何女士提供的多段对话录音显示,一名男子言语轻浮放浪,多次提出要“抱一下,看一下”,其间有女子疑似挣扎推脱的声音。另一段对话中,女子指责对方当天提出要去开房,令其感到恶心,该男子向其道歉,辩称是自己大大咧咧所致。

何女士曾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报警,但因没有实质性证据,警方以没有违法事实为由终止案件调查。自从2021年举报田某以来,田某屡次通过带人登门、电话骚扰何女士的小姨夫一家,令全家人都恐惧万分。2024年7月,田某即将升职为洪山分局南湖派出所副所长期间,不知因谁的举报受到影响,田某认为是何女士举报,再次电话骚扰其小姨夫。
何女士出示的一张《洪山区市民热线办件情况公开申请表》显示,2021年洪山分局认为田某身为党员干部,在已有家庭的情况下与何女士保持密切交往,多次进行言语调戏,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有损人民警察身份。经分局研究,给予田某相应处理。2024年9月14日,市局同意撤销田某挂职副所长。2024年9月23日,分局决定对田某停止执行职务。2024年11月28日,分局纪委针对田某部分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作出党纪、政纪处分。
何女士提供的一份于2021年3月录制的录音显示,一名自称为洪山区政法委工作人员称,因田某多次言语调戏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其供认不讳,有损人民警察身份和党员干部形象,建议对其予以诫勉谈话。
为了给无辜被骚扰的亲人讨公道,2025年何女士再度举报田某,但相关部门至今仍未对田某骚扰其家人一事作出处理。2026年5月15日,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机关纪委口头通知她,2024年因收受财物问题,对田某进行党纪政纪双处分。
何女士的小姨夫江先生表示,前几年田某确实给他打过一些电话,还曾带人登门找他,不过当天他不在家。这两年,田某没再找过他。江先生称,自己也是经熟人老乡介绍认识田某,并不清楚其为人,出于好心牵线介绍给何女士。没想到后来何女士被性骚扰,他也很生气,更担心对何女士造成伤害。
2026年3月26日正规股票配资,就报警遭受猥亵一事,何女士再次收到了来自武汉市公安局长江新区分局阳逻街派出所的《行政案件不予立案告知书》。记者尝试联系田某及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多名工作人员,均未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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