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站在入侵者一边。当暴力冲破家门,正当防卫就是最后的防线。

陕西西咸新区资村男子张恒因反抗暴力拆迁致死案中,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其行为为正当防卫,无罪。死者家属260万元民事索赔被驳回,一分未赔。2026年8月18日,判决正式生效。

这不是法律的飞跃,而是常识的回归。《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条件,两高一部2020年的指导意见也强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问题在于司法实践一度偏离轨道,导致守家的人反而要坐牢,受害者还要为违法者的伤亡买单。这次法院终于纠正了这一逻辑。

此次判决有三点值得肯定。首先,认定了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十余名强拆人员没有合法手续,开着轮式破碎机破门入户,持防暴叉等器械非法闯入张恒家中并使用灭火器喷射。征收和强拆都有明确的程序和边界,不能随意闯入他人住宅。

其次,采纳了防卫人的视角。法院认为在光线昏暗、力量悬殊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精准控制防卫强度既不现实也不客观。正当防卫是现场裁决,法律给守家的人留了还手的空间。
再次,驳回了全部民事索赔。《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违法强拆者自己丢了命,却要求被侵害的人赔偿,这不合情理。谁的不法,就该由谁买单。
这场悲剧源于张恒家与征迁方长达五年的纠纷。沣西新城曾三次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前两次因程序违法被法院撤销。第三次决定于2023年3月24日作出,规定7日内交出土地。8天后,破碎机就开进了院子,此时法定申辩期尚未届满。
法律救济程序未完成,征收方尚未取得合法强制执行依据,他们显然等不及了。冲突中丧生的石某只是执行者,他的雇主应对此负责。一场非法强拆酿成两个家庭的悲剧,真正的责任人是那些持械闯入别人家的人。
民宅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守家自卫都被判有罪,那法律保护的究竟是谁的权利?老百姓的期待不高,只希望待在自己家里能安心,家门被破时,法律能站在守家的一边。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应仅写在文件里股票配资平台,更应体现在每一份判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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