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南阳一家名为“渝见小面”的店铺被遇见小面餐饮公司起诉侵权一事引起了广泛关注。6月14日,“渝见小面”老板娘毛女士揭下店铺门上张贴的暂停营业红色公告,恢复营业。两天前,起诉方“遇见小面”的代理律师主动联系毛女士,告知决定撤回起诉。这场商标侵权纠纷似乎告一段落,但关于一碗小面的争议与思考并未结束。

毛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讲述了事件始末。她表示自己是重庆人,嫁给老公后来到南阳,开了这家重庆小面店,取名“渝见小面”,意在表明这是地地道道的重庆小面,并没有模仿任何品牌的想法。毛女士称对方没有事先联系或通知,突然面对万元索赔让她情绪崩溃,无奈之下决定暂停营业并整理相关材料。她希望大品牌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能多一点人情关怀,这一发声迅速引发全网关注。

“渝”为重庆简称,指向地域属性;“遇”为动词,寓意相逢相遇,二者读音、字形、词义完全不同。有网友质疑:“遇见是常用词,也能维权?”还有人调侃:“以后是不是连遇见奶茶、遇见咖啡都不能用了?”

6月13日,毛女士发布视频表示,自称“遇见小面”的代理律师主动联系她,告知决定撤诉。毛女士表示通过这件事意识到商标规范的重要性,希望更多同行重视商标,也希望行业能够互相尊重、良性共存。对于今后店铺是否仍叫“渝见小面”,毛女士表示还未想好。

“遇见小面”也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商标事件的说明》,表示已沟通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并反思商标维权行动流程。“遇见小面”是一个在广州注册企业的连锁餐饮品牌,创始人宋奇为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生,与“重庆”“重庆小面”等专有名词并无关联,但在店招上标注售卖“重庆小面”“川味小吃”。自2014年创立以来,该品牌完成了8轮融资,于2025年12月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被称为“中式面馆第一股”。

多名律师结合这起事件分析指出,维权不能只看法律允不允许,还要看社会接不接受。四川希正律师事务所蔡旭律师表示,“小面”是川渝地区对一种面条品类的统称,《商标法》明确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品通用名称时股票配资平台,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渝”与“遇”字形、含义不同,不能仅凭读音判定近似。他还指出,当大企业选择只起诉最弱小的经营者而忽视市场上同样使用“渝见”名称的上百个主体时,这种行使权利的方式已经偏离保护商标权的正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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